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

叛徒馬密可能的回憶錄:簡莉穎劇本集3

給他相信的能力吧
讓他相信恨著,也可以得到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
再來談愛吧

  ★簡莉穎的第三部劇本集,收錄愛滋議題劇場代表作《叛徒馬密可能的回憶錄》,及台灣首部BL搖滾音樂劇《新社員》本傳+首次集結曝光的番外篇四輯。

  ★紀大偉專文導讀推薦

  劇作家簡莉穎的劇本集之三,全書收錄《叛徒馬密可能的回憶錄》及《新社員》本傳與番外篇四輯,展示出簡莉穎近年創作上對於性別的多元樣貌,與劇場形式的大膽嘗試。

  《叛徒馬密》劇本基底為紮實的田野調查,以跨世代的追尋、回顧作為後設架構,一方面呈現台灣同志與愛滋運動的創傷經驗和複雜樣貌,另一方面亦展現出在時代隔閡下,後人對歷史追索的流連及難辨。首演創下三小時完售的紀錄,此後持續加演,為台灣近年劇場界愛滋議題的代表作,激起各方對性別運動歷史、愛滋文本、劇場形式的眾多討論。

  《新社員》為台灣首部BL搖滾音樂劇,貼合BL文化與社群的認同投射與情慾流動模式,引動觀眾大量周邊二創,創下台灣劇場界的新紀錄;連連加演下,因二創再連動、衍生劇作家創造春夏秋冬四輯番外篇,首度集結曝光。


作者簡介

簡莉穎

  1984年生,彰化員林人。
  畢業於東華大學原住民語言與傳播系、文化大學戲劇系、台北藝術大學劇本創作研究所。
  現任職大慕影藝內容總監,曾任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講師,舞台劇編導演超過30齣。
  2011年4月《PAR表演藝術》雜誌選為「十位表演藝術新勢力」之一;2012年《PAR表演藝術》選為「戲劇類年度風雲人物」;2015年國家兩廳院「藝術基地計畫」駐館藝術家。
  著有簡莉穎劇本集《春眠》、《服妖之鑑》、《叛徒馬密可能的回憶錄》。


新書上市特展與講座

品R79獨立出版專區「戲.夢.人生」特展

時間:2021年11/1~12/31

地點:誠品R79.出版糧行.獨立出版專區

人生如戲,戲如人生,人生不過夢一場。戲.夢.人生,三位一體,看戲如入夢,由戲見人生。展覽以簡莉穎的戲劇呈現為主軸,引領你進入一個開放又私密,虛構卻無比寫實的文字與影像空間,藉此一瞥戲夢人生的吉光片羽。

新書分享講座:

11/14(日) 3:00pm-4:00pm│誠品R79 藝文沙龍(舊書穀倉內)

主講│簡莉穎(劇作家)、郝妮爾(小說家)
故事該如何立體?創作者的第一步並非內在刻劃,而是先建立起外在的時空背景,搭建一座舞台,接著再自然地讓角色在舞台上互動,長出自己的靈魂。本次講座由劇作家簡莉穎與作家郝妮爾對談,討論寫作者如何替故事搭建一個舞台,使角色從中應運而生。
與談人介紹|
郝妮爾:
東華華文所創作組藝術碩士,向予書苑文化藝術工作室負責人。長年從事藝術文學專訪、側記、評論之工作。創作體裁橫跨散文、小說、劇本與童話。著有散文集《我家,或隔壁》、長篇小說《卡西與他們的瓦斯店》。全新散文集《去,妳媽的世界》獲108年創作補助,現正進行中。

12/12(日) 3:00pm-4:00pm│誠品R79 藝文沙龍(舊書穀倉內)
主講│簡莉穎(劇作家)、柏雅婷(黑白文化主編)
當劇作家遇上漫畫家,文本詮釋會產生什麼樣的化學變化?不止一部作品被改編為漫畫的簡莉穎,本次將透過「新社員」,與黑白文化主編柏雅婷,一同聊聊漫畫轉譯劇場文本的箇中趣味。


2021年10月8日 星期五

表達、記錄和傳承

又是我這個港產宅男,我叫木,大家記得我們「傘下的人」,記得我們每年為香港寫下的一本書嗎?

記得在二○一四年,發現有太多來自權力,在網上網下以假亂真的表達,試圖改寫香港人的記憶。我們因為害怕大家遺忘雨傘運動中的真實點滴,就將不同香港人的故事逐一寫下,最後編寫成為《被時代選中的我們》。


二○二○年,「傘下的人」選擇了離開香港,在台灣繼續出版《我們的最後進化》,為香港留下記憶。說穿了,我們都知道有太多事,在唯國家安全獨尊的香港已經變成禁語,言論的紅線比馬路上的雙黃線更多。一切危及國家安全的,只要《國安法》派上用場的,特區政府就用《國安法》去阻止;《國安法》派不上場的,特區政府就用各種行政手段去阻止。


Freedom of Expression,絕對是二○二○年的抗爭,也是徹底捍衞香港的關鍵。


因為香港這一年,連我這個平時只看動漫的宅男,也忍不住要查看聯合國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,以及其衍生的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:


第十六條

意見和發表的自由

(一)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。

(二)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;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、文字或出版物、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,不分國界,尋求、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。

(三)本條第(二)項所載權利之行使,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,故得予以某種限制,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,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——

(甲)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;或

(乙)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,或公共衞生或風化。

【比照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第十九條】


香港人從前,相信都會把焦點放在(一)和(二);香港人現在,相信都會自動對焦在(三)之上。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,或公共衛生正正成為了特區政府的「巨人之力」,以此理由如同始祖巨人般開始操縱市民的記憶。


《進擊之巨人》湊巧在二○一四年也被中國禁播,當年的劇情不過是講述一個被神秘巨人不斷攻擊的國家,民眾捨命反抗的故事。時至今日,劇情已揭示這個國家,原來一開始就利用「巨人之力」操縱全國的記憶,讓市民感受巨人所帶來的恐懼,是用外力攻擊鞏固政權,保護權貴,要求市民犧牲的手段。劇中軍隊的口號:「獻出你的心臟」,正是愛國情懷的頂峰。


但後來,當劇中國家的女皇,決定不再操縱全國人民的記憶,「獻出你的心臟」便消失於無形。一邊追看這套動畫,一邊追看這香港,香港人卻只可嘆道現實總是殘酷的。


現實的殘酷,不只是沒有放棄操縱記憶的女皇,也更因為現實沒有一秒間操縱記憶的「巨人之力」。因此,現實中的二○二○年,成為了限制表達的一年,連拿起八張白紙也會威脅國家安全,只有限制表達、記錄和傳承,才能中斷記憶。香港,有一首不可唱的歌,有一句不能說的話,有一套不可上映的紀錄片,有一題不應問的試題,有一個不可調查的車牌⋯⋯


但偏偏,這些不愛國,都在香港真正存在,也許這正是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所預視的情況,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在前,面對某種限制在後;在現實中,只有在運用了表達自由的權利之後,才須要承擔種種後果。形成二○二○年,香港人須要共同面對如西西弗斯神話般漫長的故事。不少香港人只是為享受與生俱來的表達自由,卻有人因此而辭職或被辭職,有人因此而被告上法庭,有人因此而離開香港,也有人因此而入獄⋯⋯


這些人,並不只是記者;表達自由,也不只是記者的事。我們「傘下的人」略盡綿力可做的,只是將這些人的故事,記下來,寫出來,趕在香港淪為只有記憶的權利,沒有表達的自由之前,寫下這一本《香港現形記》。表達、記錄和傳承,就是香港人二○二○年的抗爭。


緬甸的抗爭中,有公民記者為了保存記憶,不惜每天都自己將新聞排成PDF發佈;也有普通人因為接受外媒的訪問而「被失蹤」。


不知道香港人何時何日會變成緬甸人一樣,還是在二○二一年,我們已經一樣?